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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规范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3-23 丨 浏览次数:1781
各分院、各部门:
       教育部2012年3月发布了《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(2011-2020年)》,并于2015年1月印发《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,见附件),该规范明确了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的内容、标准和方法。各分院、各部门应认真学习,结合我院信息化建设现状,充分考虑新校区建设需要,提出近期各分院、各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主要思路,具体工作要求。建议重点阅读以下两部份内容:
       1.数字资源建设
        数字资源建设是教学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份,请各分院、各部门以“一师一优课”活动为契机,将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、教学计划、教案、PPT、教学录像等按教务处相关要求上传到学院网络教学平台,做好学院数字资源库建设。具体内容要求可参阅《规范》第4章《数字资源》。
        2.管理信息系统建设
        通过前期的调查,各分院、各部门根据教学和管理的需要,先后购进和自行开发了多个管理信息系统。这些系统在提高分院、部门工作的规范性和工作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同时也存在业务覆盖不全面、信息资源共享度低等问题。请各分院、各部门根据《规范》第5章《应用服务》中各业务模块的建设规范,对照现有系统,查找差距,提出本分院、部门功能需求,为学院教学、管理信息化系统集成做好准备工作。